个人税证的证明样本
住房限购政策相关事项的说明
一、住房限购政策的实施区域
郑州市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
二、关于居民家庭的认定
1、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不包括成年子女。
2、年满18周岁的成年子女在提供规定的证明资料后可以作为一个独立家庭购房
三、本市户籍和非本市户籍的认定
1、家庭成员中有1人为本市户籍的,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2、本市户籍居民(含农业和非农业)家庭包括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和六县(市)、上街区的居民家庭
3、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提供军(警)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本市户籍人员在外地服兵役的,在提供相关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4、本市人员赴外地求学且户籍迁往外地的,在提供因求学原因将本市户籍迁往外地的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四、对现有住房的认定
1、居民家庭已拥有住房包括在本市(市内五区和郑东新区)已经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和已进行网上签约但尚未完成房屋产权登记的住房,在其它区域的住房不计入住房套数。也就是说,已经拿到房本和虽然没有拿到房本、但已经进入房管局综合业务系统的住房都属于已拥有住房
2、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情况只看住房套数,不看房屋面积和来源
3、居民家庭拥有住房是指购房当时本人及家庭成员拥有的住房,购房前已出售的住房不算在家庭住房套数之内
五、对共有产权住房套数的认定
非居民家庭成员之间拥有共有产权的住房,可由共有人自行协商并经过公证,将该住房套数确定在其中一个家庭名下,其他共有人在购房时提交公证材料,该套住房可不算在住房套数内
六、如何共同购买住房
对2户及以上居民家庭共同新购住房的,应分别按其所属不同居民家庭审查购房条件,均符合住房限购政策的,方能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信息备案或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七、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买住房
应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外汇管理局在2010年11月4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建房[2010]186号)有关规定执行,即境外人士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
八、关于非市场交易行为获得的住房
通过继承、拆迁安置、房改购房和法院判决等非市场交易行为获得的住房,不在限购范围,仍可按照各自政策执行
个人社保样本
九、住房限购期间居民家庭购房需提交的资料:
(一)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的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签署承诺的《郑州市购房申请表》
4、驻郑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还应提供军(警)身份证件原件、复印件及团级以上单位出具的购房家庭全部成员相关户籍证明
5、外地在郑州市范围内就读的学生,在提供就学所在地户籍证明后,视同本市户籍居民
(二)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需提交的资料
1、购房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2、购房人婚姻状况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3、签署承诺的《郑州市购房申请表》
4、本市1年以上居住证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十、关于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1、居住证由郑州市行政区内(市内五区、郑东新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航空港区和六县(市)、上街区)的公安部门出具
2、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由郑州市行政区内的社会保障部门出具
3、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由郑州市行政区内的税务部门出具
4、居住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和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样本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