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月17日,《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出台,首次提出住宅小区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业主推选3名以上业主代表先行组织维修。
这是我省首个地方制定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增加了若干操作细节,确保房顶严重渗漏、消防设施损坏等急修项目能够立即实施,对切实维护业主权益做出了有益探索。该细则是在住建部、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细化而来。
《实施细则》中规定:没有成立业主委员会,也没有聘请物业服务企业的小区,不再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可以由相关业主推选3名以上业主代表先行组织维修。对因破产改制单位不存在的房改房家属楼的维修,只要该楼房改房维修基金分账上还有钱,业主代表就可以申请使用。
为方便维修基金的申请和使用,申请人可以通过拨打电话、上网或发短信等方式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征求业主对维修基金使用方案的意见,可以采取业主大会、书面签字、短信平台、网上投票等多种方式,尽可能缩短业主签字表决的周期,解决业主签字表决的难题,推动维修项目顺利施工。
链接: http://www.ha.xinhuanet.com/fuwu/qyzc/2012-01/18/content_2456149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