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为支持和满足缴存职工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家庭首套或改善型住房需求,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40万元上调为45万元。
借款人夫妻双方均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40万元上调为45万元;借款人单方在郑州市级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笔最高个人住房贷款金额由30万元上调为35万元。
此次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上调前,郑州市区单笔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为2006年设定的40万元。随着近年来职工缴存情况和郑州住房价格的实际变化,目前已无法满足职工购买普通住房的需要,贷款金额在原有基础上调整5万元。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其他审批要求不变,仍按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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