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体员工认真听讲关于“月度之星” 评选的目的、标准等
新田城项目副总经理马修杰为5月份“月度之星”颁奖
4月份“月度之星”景观部高强发表获奖感言
项目总经理吴国权和4月份“优秀管理者”景观部经理常国彬合影
项目总经理吴国权和5月份“优秀管理者”外联部经理彭振严合影
为了项目工作更好的开展、落实,也为了树立典型,鼓励先进,使项目员工更好的在工作中贯彻董事长关于“五星级标准工作”的政策,同时,也进一步丰富项目的“创先争优”活动,6月21日中午,新田城项目开展了首届关于 “月度之星”及“优秀管理者”的评选活动。其中,兰丽霞、高强、林琳、王鸿轩、张云仓、张伟峰、孙金山分别获得4、5月份“月度之星”,彭振严、常国彬分别获得4、5月份“优秀管理者”荣誉称号。
评选活动将在今后持续开展,按照项目《“月度之星”评选标准》条例实施。即每月评选一次,由各部门推荐候选人,评定小组从候选人的工作态度、当月工作表现等方面进行综合测评,同时结合候选人近期对公司贡献情况进行综合评定,最后投票选举出“月度之星”三名“优秀管理者”一名。获得荣誉称号的员工,项目给予大会表彰及一定物质奖励。同时将记入员工个人档案,作为年终考核及晋升的重要依据。
最后,项目总经理吴国权表示,项目开展的 “月度之星”和“优秀管理者”评选活动,既是对获奖员工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同时也是对其他员工的鞭策和激励。本次评选活动有效调动了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加强了员工在各自岗位上寻求自我突破和发展的意识,增强了项目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也为项目今后工作的推进奠定了更加夯实的基础。